发布时间:2025-10-15 18:07:51    次浏览
本报讯余子钢记者方子健报道:热播剧《虎妈猫爸》中,“虎妈”购置“天价学区房”的剧情曾引发广泛讨论,而现实生活中,“学区房”也备受家长追捧。部分房产商则利用家长这种心理,在广告中标榜“学区房”。7月中旬,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就查处了一起“学区房”虚假广告。 记者了解到,近日,有两位市民向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某楼盘涉嫌虚假宣传。该局派出执法人员立即对涉嫌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调查。经查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销售该楼盘期间,对外发送印制的宣传资料称某楼盘是“上饶市实验小学和上饶市二中的学区房”。但市教育局回复市长热线办反馈意见函明确答复该楼盘为“地处三江片区,其学区划分是小学为七小,初中为七中。购房没有户口,要求把户口迁入才能办理就读手续。”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广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的规定。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发布上述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处理。本文来源于上饶新闻网[www.srxww.com]